日前,經宜賓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宜賓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劉曉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曉朵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劉曉朵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曉朵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