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因煤炭(焦煤、入爐煤、精煤)業務開展過程中,客戶存在逾期付款情況,需要委托專業律師事務所處理相關合同糾紛案件,按照四川產業振興基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次代理訴訟事項工作的實際情況,誠邀各律師事務所參與煤炭項目應收賬款逾期事宜合同糾紛訴訟項目的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我司與客戶開展煤炭購銷業務合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簽訂了《煤炭購銷合同》,由我司向客戶銷售精煤、焦炭等煤炭貨物。合同簽訂后,我司向客戶交付貨物后,雙方對部分貨物辦理了結算,部分尚未辦理結算,經多次催促,客戶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向我司支付貨款本金。為保障公司合法權益,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我司需起訴收回應收貨款本金及違約金。
二、服務內容
本次訴訟案件的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令公司滿意且專業的法律服務方案,擬定相關法律文書。
2、代理申請訴訟保全,保全對方當事人有效資產,為案件后期執行提供保障,盡最大可能實現債權。
3、代理訴訟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訴訟一審、二審(若有)、再審(若有)、訴訟程序中的和解及調解等)以及代理對方提起的反訴(若有)。
4、代理執行程序(如有),通過對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有效推進,保證我司盡可能盡快全額收回貨款本金、違約金等。
5、提供雙方認可的與本次項目有關的其他法律幫助。
6、項目代理過程中根據公司要求向對方發出律師函等。
三、服務價格
本次服務費用總價最高限價為50萬元(不含),為包干價,包含項目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差旅等所有費用,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
四、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司法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律所執業許可證;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提供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遵守相關的法律和法規;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6、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在5年以上,不少于20名專職執業律師;
7、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五、服務團隊配置要求
1、律師團隊至少4名律師(含團隊負責人)組成,其中至少1名律師為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其中3名或以上律師擅長民商法、經濟法,在相關領域執業不少于5年;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品行良好。近五年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沒有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處分;
3、在處理公司債權債務糾紛方面具備訴訟方面的豐富經驗;
4、主辦過標的額超過1000萬元的相關訴訟案件。
六、服務要求
1、高效完成服務內容,并按委托人要求隨時報告工作情況;
2、根據委托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見。
3、律師和律所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其他不正當權益;
4、律師應當嚴格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5、應協助處理項目相關合同及貨物處置問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七、比選響應文件
1、參選承諾函(附件一);
2、律師事務所信息表(附件二);
3、有效年審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授權委托書(附件三);
5、律師事務所簡介(基本情況、律所概況、律所主任(負責人)簡歷等);
6、律師團隊成員介紹及證明材料(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團隊成員簡歷、擅長領域、理論研究成果及資質、榮譽等);
7、律師團隊近三年業績情況表,附團隊近三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截止2024年9月)提供的法律服務合同封面、蓋章頁或勝訴生效判決等相關證明復印件等;
8、保密承諾函(附件四);
9、訴訟代理機構服務工作方案(自擬,應包括提供訴訟代理服務的整體構想,擬采取的服務方式、措施等);
10、服務收費報價表(附件五);
12、參選人根據綜合評分內容或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參選人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除規定附件外,參選文件格式自擬。
八、響應文件提交方式及時限
1、提交方式及時限:服務商應在2024年10月17日17:00前提供響應文件紙質版正本1份和副本4份。
2、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分封裝于一個密封包裝內,密封包裝的最外層應注明項目名稱、服務商名稱并在密封處加蓋提交人印章。
3、參選文件送達及參選地址:??谑行阌^綠地新海岸1號樓507。聯系人: 吳女士,電話:18608950869 。若采取郵寄送達的,應提前與公司聯系人聯系。
注:參選律所在送達參選文件時需預留聯系方式,方便通知現場比選時間。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參選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公司收到參選文件后將至少提前兩日通知現場比選時間。
九、中選公示及中選通知
在評審結果審核批準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中選單位發出中選通知書,并及時簽訂服務合同。
十、其他要求及說明
(一)參選律所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提交材料不予退還。
(二)參選律所自行承擔參加比選所產生的費用。
(三)參選律所的被授權人應親自參加比選。
(四)公司對本次活動及相關的文件資料擁有最終解釋權,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川振興集團(海南)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