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情況
四川上實生態環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主要從事環保和新能源項目的投資及資產管理,注冊資本35000萬元人民幣。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持股40%,上實環境控股(武漢)有限公司持股30%,世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股30%。
服務事項簡介
1、服務事項:四川上實2023年度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服務期限:自簽訂服務合同之日起壹年。
選聘程序
根據相關規定,本次擬采用公開比選的方式開展選聘工作,程序如下:
1、參選機構須于2023年4月11日16時00分前,當面將《參選文件》紙質版1份及掃描件1份交至四川上實生態環境有限責任公司。紙質版接收地址: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999號四川振興(高新)雙創基地12樓;掃描件接收電子郵件地址:scsiic@163.com。
2、根據參選機構報送的材料情況,公司對報名參選機構進行初審后,對符合公司要求的參選機構通過電話、郵件的方式通知通過初審的機構參加選聘商談,參選機構可在公司要求的時間內進行二次報價。
3、公司評選小組組織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報公司內部決策機構審批后,確定聘用的機構并簽署服務協議。
服務范圍
1、對日常業務、項目拓展(專項法務盡調除外)或生產經營管理方面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針對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等業務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法律事務以及可能發生法律風險的事務,進行法律專題研究和風險預測,提出法律意見與對策,出具《法律意見書》。
3、草擬、審查、修改業務中所涉及的各類合同、法律文書、規范性文件,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或《法律意見書》。
4、就公司已經面臨或可能發生的糾紛、訴訟、仲裁進行法律論證、策劃,提出解決方案。
5、對外出具《律師函》、《聲明》、《確認書》等法律文書。
6、參與上述有關法律事務及商業事務的談判,并協助公司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7、按公司通知列席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參加各項專題會議,對會議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發表律師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為公司內部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和法律依據。
8、根據公司經營業務特點,協助公司擬定、修改、實施和解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制度和法律問題,整體把握各項法律風險。
9、公司業務或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法律信息和資訊。
10、對公司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業務或法律培訓,每年至少舉辦2次以上的相關法律講座或座談。
11、辦理雙方認可的其他法律事務,具體以委托合同為準。
參選要求
1、參選機構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合法存續的律師事務所,行業信譽良好,與合作單位無違約記錄。
2、參選機構具備開展服務所必需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3、參選機構須在進入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公司律師事務所備選庫。
4、參選機構按規定通過有關部門的年度檢驗。
5、參選機構近3年內執業過程中不存在不良記錄,以及違規失信行為。
人員要求
1、參選機構擬指派的常年法律顧問團隊須經驗豐富,熟悉環保行業相關政策法規,律師團隊至少有2名及以上,其中團隊負責人取得律師資格證的時間在5年及以上。
2、參選機構指派的團隊負責人在近3年內,至少為2家經營范圍有投資業務的國有企業或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且為國有企業或上市公司提供過1個環保行業項目投資或并購專項法律服務。
響應要求
1、對公司需要審查的一般性法律咨詢、合同或法律文件,乙方團隊律師在24小時(緊急事務4小時)內回應(包括口頭答復),并對相關問題提出具體的操作方案和解決途徑,需要書面回復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對公司需要審查的重要、重大或緊急法律咨詢、合同或法律文件,乙方顧問律師應在48小時內書面回復,特別緊急的在當天回復。
3、自接到公司通知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日內出具初稿,初稿審核通過后2日內出具正式稿。如遇緊急情況,根據公司通知的時限出具。
聯系方式
聯系人:彭女士? ? ? 電話:13980778577
郵箱:scsiic@163.com
附:參選文件
四川上實生態環境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4月4日